根据《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晋退役军人规〔2024〕3号)、《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办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培训机构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如公示的培训机构不符合条件,可通过来电、来访的方式,向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3月26 日
联 系 人:吉丽华
联系电话: 0357—2281068
地 址:临汾市贡院东街卧龙潭小区院内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复核,对经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复核及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纳入全省培训机构信息黄页。
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3月20日